近日,江蘇省鐵路辦公室印發《江蘇省地方鐵路建設運營全過程監管體系制度清單》(簡稱《制度清單》)和《江蘇省地方鐵路建設運營全過程監管體系建設三年(2025—2027年)行動計劃》(簡稱《三年行動計劃》),標志著江蘇省率先探索構建地方鐵路全過程監管體系。
《制度清單》作為系統藍圖,全面梳理了81項制度需求,清晰呈現了現有基礎與制度短板。《三年行動計劃》作為階段性施工圖,聚焦今后三年行業發展,明確了34項重點制度建設計劃和時間表,穩步推進體系建設。
全過程監管體系以“綜合管理—規劃建設—運營服務—安全生產”為主線,致力于實現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無縫銜接的閉環監管制度體系,創新提出“綱領制度(法規)—基本制度(規章)—重要創新制度(規范性文件)—補充制度(政策文件)”四級制度體系框架。體系構建堅持上下銜接與地方特色相結合,全面對標國家法規與技術標準,并充分借鑒其他省市經驗,立足江蘇省實際進行創新。此外,體系創新性地將企業管理文件納入其中,鼓勵地方鐵路建設、運營主體先行先試內部管理規范,形成了“行業+企業”一體化推進的良性機制。



















